达县残联关于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单位”申请验收的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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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单位”工作的考核办法》(达委办[2003]16号)文件精神,我会切实将计划生育“合格单位”创建纳入年初工作计划,成立了达县残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在党组、执行理事会的高度重视下,我会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到了“五有”、“五落实”、“五无”、“三结合”,完成了县领导小组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充分肯定我会取得的成绩,特申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前来我会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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