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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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所、大队,指挥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创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工作需要,局党委决定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程  胜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国华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凡英    局党委委员、政监室主任

            王  解    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张洪波    刑侦大队大队长

            陈  涛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晓春    法制室主任

            何文玺    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郑河山    达县看守所所长

            邓  云    达县拘留所所长

            唐朝军    达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局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具体工作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局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协助,办公室主任由王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措施。

    2.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并加强督促检查。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察部门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树立公安机关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5.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和评议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纠正突出问题,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6.加强公安机关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点、站、窗口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7.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工作情况。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1.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及相关报告、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

    3.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及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请示。

    4.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和上级机关要求,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5.对局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

    6.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修改和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7.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工作。

    三、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

    (一)会议内容

    1.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

    2.研究制定县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规定以及检查、考核的方案和计划。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和批评的部门及单位。

    4.研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5.研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民主评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会议程序

    1.由办公室收集并整理会议议题,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2.由领导小组成员民主讨论会议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3.印发会议纪要。

    4.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5.通报有关落实情况。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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