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固审〔2022〕71号
达州市达川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达县宾馆院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达川国资中心〔2022〕20号)收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项目代码2204-511703-04-01-618620。经研究,原则同意《达县宾馆院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县宾馆院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地址:达县宾馆院内。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破损院坝及油化,设置垃圾桶及公益性广告,破损花池、树池修复美化等。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9.8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15天。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将概算报我局审批。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