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水路运输市场大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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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县局各股、室、队。

    随着我县各项经济的全面发展,水路运输行业也蓬勃兴旺。目前分布在流经我县巴河、州河、铜钵河、明月江等几条主要河流的各类船只达 300余艘。经过最近几年的整治规范,现已基本形成水路运输市场的合法、有序经营格局。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客运船只的无照经营情况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排除安全隐患,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县局决定在年底前对全县水路运输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是涉及水路运输的各类营运船只,包括采砂船、采石船、砂石运输船、渡船、快艇、游乐船等均属于此次检查之列。

    二、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查是否具备采砂采石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营业执照等船只经营必须具备的手续。

    二是检查有无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超载、客货混装,驾驶人员有无操作许可证,船上是否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船体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

    三是检查有无违法经营行为。检查其经营过程中有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无垄断或者变相垄断的行为,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为20天。其中2007年12月5日—20日为集中检查时间,2007年12月21日—25日为总结汇报时间。

    四、人员安排

    此次检查,由县局车管办牵头,以工商所为单位组织实施。其间,县局将派人不定期地赴各所进行督导和协助。

    五、具体要求

    1、各所应高度重视这次全县范围的水路运输市场大检查,凡是有船只的地方,必须做到检查率达到100%。

    2、按要求做好检查登记。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有关程序依法处理。重大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

    4、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主动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5、各所务必于2007年12月28日前将检查登记表和工作总结上报车管办。
    特此通知

    附:辖区船只检查统计表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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