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落实党的建设、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工作。
(二)领导街道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健全街道党工委对街道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涉及街道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必须经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强化街道党工委属地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涉及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方面的建议权和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考核权;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对辖区各类组织的政治领导、工作引领和能力带动。
(三)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体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住房保障、司法行政等领域相关政策;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拆违控违、征地拆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水源保护、交通运输、地质灾害、动物防疫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考核督办。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治理。指导和促进(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组织城乡社区协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七)其他工作职责。负责人大、审计、统计、保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法定、赋权行政权力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处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国安、档案、地方志、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会议会务、重大活动统筹、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日常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党务公开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联络会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科等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考核奖惩(含派驻机构)、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依法对街道、村(社区)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制订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民政、教育科技、文体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负责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征地拆迁等工作。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的日常巡查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辖区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治理、水质监测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贯彻落实城乡基层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对老旧社区用房的改造、建设、提档升级提出计划和方案;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协调处理纠纷;组织实施建成区外的绿化美化亮化、市政设施管护等工作;负责宜居街道打造、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对刑满释放人员帮助安置、救济,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监督检查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网格化监管等工作;协助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群众信访日常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地质灾害、动物防疫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排查并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档案;负责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各类灾害防治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和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年度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预算内外和村(居)委经费的使用。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涉及城乡低保、计生卫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民生救助、残疾人保障、住房建设等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和企业代办服务工作。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工作。
(九)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承担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未成年人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信息建设和档案管理,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工作,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管理、耕地保护利用、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服务、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疫、防制、处置和兽药、饲料监测等工作。
(十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基层自治;负责社区各类资源的统筹配置,培育各类社会服务组织;繁荣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社会组织和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承担社区服务项目咨询、申请、信息反馈、服务质量投诉等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三、办公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绥定大道二段773号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18-7921021
六、负责人姓名
包月毅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