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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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达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达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是教育局基本职能之一。其主要任务是,为上级和局领导宏观决策、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条 政务信息工作坚持分层次服务的方针,以为教育局领导服务为重点,同时要努力做好为上级党政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的信息服务工作。

    第四 条政务信息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县教育局的中心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报送信息,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二章 信息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工作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六条 信息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局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局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本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片区督学和各学校应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办公室应对股室、事业单位、片区督学和各学校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督办。

    (三)县教育局拟向新闻传媒和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有关股室应及时请示主管局领导和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提供。直属事业单位拟向新闻传媒及社会提供的政务信息,应及时请示主管局领导,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对外提供,并向办公室通报。

    (四)收集、整理、加工、传报、反馈、储存政务信息;

    (五)围绕局的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六)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调查研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工作。

    (七)完成上级政务信息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八)组织本局和学校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信息传报制度

    办公室要坚持做好向上级党政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的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为本局领导服务的信息报送工作。要以《值班报告》、《政务督查》、《达县教育》,迅速反映全县教育动态、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及预测和建议;对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做到随到随报,必要时要进一步核实追踪。同时.按照信息分层次服务的原则,通过《政务督查》、《达县教育》向学校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双向交流。

    第八条 信息编辑制度

    (一)信息由文秘室负责编辑。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编辑。有关人员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阅读、筛选、分类、加工、处理;

    (二)编辑政务信息要做到事实准确,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时效性强,语法、标点规范,数字和计量单位准确统一;

    (三)信息工作人员对所编辑的信息应在内容筛选、文字加工、校对、送审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 信息审批、催办和反馈制度

    每期编发的信息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和局长审批签发。上级和局领导同志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要及时转达、及时催办、及时反馈。

    第十条 信息报送要点及采用情况通报和评比奖励制度

    办公室应向本局股室、事业单位和学校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和采用情况,并将信息工作纳入本局股室、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工作目标考核,开展评选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的工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信息保密和归档制度

    要在努力提高信息的开放程度,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不得扩散的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所编发的信息刊物和资料(包括原件和成品等),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第四章 信息网络

    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网络是政务信息工作的基础,是县教育局收集、交流信息的重要渠道和组织形式。县教育局要逐步建立纵横完整、反应灵敏、优质高效、协调运转的政务信息网络。

    (一)纵的网络,由局办公室与直属单位、学校办公室组成。

    (二)横的网络,由局办公室进入县府政务信息网和有关县级部门组成。

    第五 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由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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