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国资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29
点击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二)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执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实现资源性资产向资本转变。

(三)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划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损失和报废核销等工作。

 (四)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拟订企业国有资产总体发展规划,协调处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五)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建立改革(制)、 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六)负责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总结和管理,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统筹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和激励机制。

(七)依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规范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约束制度。

(八)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九)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协助做好中央和省、市驻达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职责。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保卫、财务、国有资产、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会务工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扶贫等工作。
        (二)企业改革与发展股。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破产、重组、上市、合资等方案)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落实。
       (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国有资产规章制度的拟订和贯彻落实;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统计、资产划拨、资产处置和资产损失、报废核销等工作;承担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和合理性配置工作;办理资产调剂、划拨、报损、报废、置换、转让等。
       (四)财务监督与评价股(审计股)。负责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的统计和分析;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办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定期查阅企业的财务和会计资料,落实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五)党建办(政工人事股)。负责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政治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青年、妇女、统战、职业健康等工作。依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规范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人才招聘工作。
       (六)安全信访股。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指导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梳理掌握管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判报告并妥善处置;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维护企业稳定。

三、办公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1433号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18-2663091

六、负责人姓名:喻鹏程   区国资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