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现将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安办[2007]82号)转发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积极作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进和加强我市乡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决定对全市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时间
对全市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检查验收的时间从12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组织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制度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4、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隐患整治方面的情况
5、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档案管理情况
6、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情况
7、按照上报资料的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式、结果及处理
1、这次检查验收市安办将组织专人,根据考核验收标准逐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分等次,并以此安排省、市下达的帮扶资金。
2、对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对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工作绩效差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将取消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称号。
附:达州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验收考核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