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杨办发〔2022〕30号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内设办公室(中心):
为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建立安全生产“两书两函”即《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制度。
一、约谈通知书。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规定,对国家或者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街道办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对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对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谎报、隐瞒安全事故的等情形,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发出《约谈通知书》,组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相关部门(单位)或责任人在被约谈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约谈指出或交办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街道应急管理办。
二、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在检查、督查、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或者由上级安委会、安办交办的隐患问题,以及举报查实的隐患问题,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整改通知书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对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约谈条件进行约谈或启动问责。
三、提醒敦促函。针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近期地区或行业领城安全风险较大的,由街道应急管理办直接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其督促企业抓好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自敦促函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对逾期未开展提醒敦促或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的谈条件进行约谈。
四、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针对特殊时段、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期、重大活动等,辖区相关行业领域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者因某项工作,需要作特别提示的,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提示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相关部门(单位)自提示函发出之日起,按照提示函要求将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对未按提示函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将作为约谈条件进行约谈。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