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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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16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并督促检查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

 3.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卫生法制宣传。

 4.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及统计分析。

5.按照管理类别对下设卫生监督机构实施指导、督查、数据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6.依据政事分开、依法行政、综合管理的要求,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放射及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同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负责对全区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并参与大案要案的查处。

8.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步推进各类日常性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2016年,我单位以摸清本底为抓手,以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为目标,加大对医疗、公共场所、学校及生活饮用水各领域的日常性监督力度。全年共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804家(量化评级164家,其中A级1家、B级4家、C级159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13家(量化评级328家,其中新评定等级单位81家、复核247家)、各级各类学校111所、托幼机构171所、各类供水单位63家,截止目前,日常监督覆盖率达100%。

2)严格执法,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截止目前,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共开展了“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民营医疗机构现状及监管、非法行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校园及周边环境、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医疗美容服务、两非、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医疗废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量化评级、公共场所国家监督抽检、艾滋病预防及安全套推广、公共场所控烟、高(中)考及成人高考学校卫生”三大类20项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和跟踪检查。

3)加强卫监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形象

1、强化卫监宣传。全年撰写完成信息66篇(省总队采用37篇、市支队采用66篇、卫计局采用27篇),案例和经验材料3篇(四川新闻网采用1篇、省总队采用3篇、市支队采用3篇)。

2、强化执法培训。我单位先后组织15余人参加省市各级监督机构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班10余次,并通过内部培训会对新知识、新理念进行再次学习;同时,针对医疗、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监督环节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培训,参训人员达400人次。

4)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分工、加强督查与排查、层层签订责任书等举措,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本单位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二是通过完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注重方式方法等措施,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13件,均已按领导批示,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5)案件查处

通过日常监督、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等方式,对存在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全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8起,其中医疗卫生单位12起、非法行医18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5起、供水单位3起,罚没款金额共计224481.4元。对一起非法行医涉嫌违反刑法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6)聚焦扶贫,扎实攻坚。一是全力投入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帮扶工作每周不得少于3天,每月不得少于12天,每月至少听取-次工作汇报或研究一次相关工作。二是聚力扶贫。大队扶贫帮扶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座谈了解群众意见;驻村书记与原单位业务工作脱钩,每月帮扶工作不得少于22天。三是助力扶贫。通过集体研究、完善机构、实地调研、积极协调等举措,全力助推文峰村幼儿园、光纤、卫生室等项目建设工程;同时,通过拨付、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共计1.8万余元,用于发展农养殖业、购买药品、文具及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7)聚焦目标,成效初显。一是减贫户“七保障”措施到位;二是脱贫致富产业初步确立;三是精准扶贫建设项目成效显著;四是党员示范工程示范作用明显,带动作用强劲;五是生态养殖专合组织助推精准脱贫;六是村级组织集体经济从无到有。

8)聚焦问题,克难奋进。目前,文峰村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着“无项目支撑、经费帮扶力度较弱、经济基础较差、发展势头不足”等不足之处,下一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将继续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南岳镇党委政府、文峰支部村委协同作战,共同推进脱贫工作,实现与全省、全市、全区同步脱贫。

二、部门概况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4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6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46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08万元,占98.69%;项目支出6.08万元,占1.3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7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75.44万元,增长19.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万元,增长17.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4万元,占8.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9万元,占85.78%;住房保障支出24.72万元,占5.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4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364.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6.08万元,完成预算48.59%,决算小于预算主要原因系年末结转,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专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项):2016年决算数为8.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党建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费,生活饮用水及环境监测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2016年决算数为20.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16年决算数为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36人,共计支出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62.88%,主要原因往年超支款调账。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小型普通客车1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45万元,用于卫生监督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12万元,比2015年增加25.25万元,增长74.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是指职工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是指疾病预防控制专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项):是指党建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费,生活饮用水及环境监测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是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达川区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内含12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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