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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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2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并督促检查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

  3.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卫生法制宣传。

  4.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及统计分析。

  5.按照管理类别对下设卫生监督机构实施指导、督查、数据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6.依据政事分开、依法行政、综合管理的要求,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放射及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同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负责对全区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并参与大案要案的查处。

  8.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围绕一项目标,实现监督全覆盖

  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提出的十方面及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提出的八重点”为目标,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探索创新综合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中医服务、计划生育等卫生与健康领域依法开展综合监督管理,实现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全覆盖,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2、解决两项难题,实现执法新突破

  ㈠着力解决涉及卫生领域的环保类问题。继续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检查。一是各负其责,摸清底数。摸清责任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家数、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家数、医疗废物暂存间选址合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家数、医疗废物暂存间标示清楚的医疗卫生机构家数、医疗废物暂存间达标的医疗卫生机构家数、医院污水按规定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家数;二是重点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①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②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对医疗废物处置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开展培训和体检;③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且有选址合理、标示清楚的医疗废物暂存间;④是否签订有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并按协议将医疗废物交给达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进行统一处置;⑤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⑥是否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要求。⑦是否按照规定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㈡着力抓好双随机抽检工作。一是实行监督与监测相结合。按照国家、省有关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分别对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学校及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加强档案管理与数据上报。对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资料要分类归档,一卷一册,既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又便于卫生监督执法有据可查。同时,对相关资料要及时整理、汇总、分析、上报。

  3、巩固三项成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㈠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按照省、市卫计委文件要求开展“三医”监管工作,加强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重拳惩处超范围执业、超处方权限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医疗行为,处理一批、警醒一批、教育一批,形成监管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出租科室或外包科室、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游医、非法坐堂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肃清医疗服务市场环境。

  ㈡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管。继续加强对辖区洗浴、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场所等行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安全套推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及供水单位继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㈢进一步做好监督信息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扩大公众对国家医疗卫生法律的知晓率,从而放心就医,依法维权,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4、狠抓四项提升,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㈠抓好体系建设提升。进一步梳理明晰执法工作职责,有效整合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资源,争取执法人员编制,加强派出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推动执法装备、执法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促进工作规范化。

  ㈡抓好服务能力提升。根据大队岗位需要,通过考录国家公务员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等平台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并加强业务培训,及时进行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综合监督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有针对性组织执法项目培训,深入推行卫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㈢抓好执法形象提升。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开展党务政务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㈣抓好监督效益提升。积极探索创新综合监管方式,严格履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突出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损害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全区卫生计生事业有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 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41人,在职33人,退休2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374.5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8万元,主要是因为卫生监督专项工作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74.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4万元,占89.85%;项目支出38万元,占10.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5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8万元,主要是因为卫生监督专项工作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54万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88万元,主要是因为卫生监督专项工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39万元,占8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万元,占10.83%;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6.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251.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专项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8.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卫生监督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18.18万元,增长61.42%。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是指职工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项):是指党建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费,生活饮用水及环境监测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费,医疗废物处置环保工作专项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内含13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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