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关于2022年全街道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三里坪街道
发布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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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有关部门:

根据《达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的通知》(达市金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 2021年 12 月8日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会精神以及区金融工作局要求,现对 2022 年全街道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经银保监会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的金融扶贫方式。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持续完善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措施,更是缓解农民群众因灾或意外身故返贫、致贫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指数。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加强配合,确保全街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牢牢把握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各村、社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积极帮助参保群众办理投保、理赔等相关手续。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保、自愿参保。

(二)坚持市场参与的原则。承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销售、服务、理赔等环节的经营模式创新, 努力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覆盖面。各村、社区要尊重市场规律和商业经营原则,不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率提目标和压任务,更不准以任何形式搞强行摊派和指标考核。

(三)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组织投保过程中,要按照群众自愿和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保和缴纳保费。严禁以各种理由要求群众投保、误导群众投保、夸大功能引诱群众投保,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强制    群众投保,严禁搭车收取保费,坚决防止违规承保行为发生。

三、大力营造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浓厚氛围

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群众认可是关键, 宣传到位是前提,由中国人寿达川支公司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和培训指导全街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政策等工作,提升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消除群众思想顾虑和政策盲区。

(一)把握宣传重点。各村、社区要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参保条件、保障范围、投保流程和理赔程序等政策讲清、讲明和讲透,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让其真正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营造主动参保、自愿参保的浓厚氛围。承保机构要结合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需求,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重点解读保险条款、分析典型案例、展示工作成效等,并要主动为各村、社区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提供宣传资料。

(二)创新宣传方式。各村、社区要加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力度,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抓住有利时机,采取保险知识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保意识。要结合开展“民情户户通”、乡村振兴等工作,通过“走村入户”等方式,与群众拉家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宣传实效,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群众自觉投保。承保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保险知识,安排专人到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培养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购买意愿。

(三)提升服务质量。承保机构要站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 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服务流程,统一制作宣传资料、明确收费标准等,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承保、风险管理及理赔服务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服务网点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服务,切实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打造成“让群众满意和受益” 的惠民工程。要避免发生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对消费者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理,切实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协调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村、社区要牢牢把握“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支持承保机构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做到既要防止越位“卖保险”,又要防止宣传引导缺位,更要防止“一刀切”,盲目叫停。承保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村、社区的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开展宣传工作,抓好业务培训,做好总结及分析,并定期向各村、社区报送参保理赔情况,加强保费收缴及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确保 2022 年规范高质量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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