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针对山西洪洞县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黄彦蓉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山西洪洞县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我们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在我省发生。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采取的9条措施很好,希望各级各部门务必确保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特别是煤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务必加大力度,提高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控制力。”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黄彦蓉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吸取近期开江“1•10”老窑透水(死亡3人,2人下落不明)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抓好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较大、重特大事故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生产属高危行业,再加上煤层、地质、水害、瓦斯等诸多复杂原因,给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特别是驻矿专员、驻矿员、煤管员、务必高度重视,务必要结合“百日安全”活动的开展,靠前指挥,把煤矿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煤矿业主、法人的安全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遵章守纪自律责任,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要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生产矿井,要结合实际,分别以行业、辖区、企业为单位,立即逐矿开展一次以安全隐患排查与隐患整治、瓦斯监控与治理、采煤方法支护方式、水患防治、超层越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持证照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三条生命线”建设、“三推行”工作、“一通五防”管理等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所有煤矿必须做到先探后掘,有疑必探,有隐患必出,不安全不生产和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对于关闭矿井,要实行辖区负责制,实施专人监控,防止死灰复燃。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认真解决干部、业主、职工思想上安全抓忙了、抓烦了的麻木松懈心理,安全靠撞“运气”盲目心理,安全“抓好了”的自满心理等思想隐患。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工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努力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要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保安全。对于证照过期矿井;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6类应关闭矿井;对于成在“国务院特别规定”15项重大隐患之一的矿井;对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矿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矿井等一律不准生产,有关部门要通过执法的有效形式严格监管。对监管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