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21
点击数:
2023-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22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大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委员提案9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受理信访案件68件,已办结68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先后受理市长热线、市委书记信箱等反映问题1802件,答复事项办结率为100%2021年,在“达川区人民政府”公布本单位公示公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信息动态、法规政策等信息2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对该依申请公开给予了及时答复,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落实专人负责网上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达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川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我局的信息,发布我局重大事件及新闻,以及收集网民的投诉建议,对于网民的投诉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及时、详细地回复网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我局责任范围内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并且同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达川住建”微信公众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并将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我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85.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有些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加强;三是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2022年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长效绩效考核机制。二是多参加学习交流、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住建系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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