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加强春运安全监管杜绝违章超载非法营运的紧急通知
来源:无
发布日期:200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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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春运以来,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对春运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层层召开会议,多次下发文件,省、市多次分别派出督查组来我县督查。1月27日市政府暗访组发现因乡镇管理不到位使金刚至南外的三台客运车辆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提前发车,县委、县政府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石板镇镇长停职检查,县运管所已作出对驾驶员停运学习一个月,吊扣3个月从业资格证,对公司从严处罚的决定。当前正值春运的关键时期,一些客运车主和非法营运的长安车、三轮车、两轮车、货运车等车主为牟取暴利违章载客、非法营运,“三超”、“三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现象在一些死角地区、边远地区还时有发生,为了认真加强春运安全监管,杜绝违章超载、非法运营、搭乘非客运车辆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运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吸取市政府1月27日查处石板镇未对乡辖客车签单发车,监管不到位受到处理的教训,亲自挂帅,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和安监所、船管站、管船员等的作用,结合实际,认真对所辖乡镇的地理环境、道路状况、车辆现状及过境车流、物流、人流,结合实际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成立专门班子,确定专人负责,积极与片区交警、运管等部门一道,齐心协力,严管细查,严防死守,确保春运安全。

    二、落实责任,管好源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乡镇返程客车发班签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达府办[2006]17号)文件精神,积极汇同相关职能部门一道认真管好辖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对辖区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要立即排查,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指派专人看守或提醒,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春运值班纪律,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安全大检查,采用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上路查、上车查、上船查、固定查、流动查,杜绝违章超载。建有车站的乡镇要做到车归站、人归点,严格按车站的规定管理。未建车站的乡镇也要确定专人管车,签单发车,签单发航,认真管好源头,决不允许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运行的客运车辆早于7:30分发车。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把抓好春运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相关的规定宣传到各类车主、驾驶员及人民群众,认真开展对驾驶员、车主的“反三超”、“反三违”、“五不出站”、“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等不良现象的教育,大力营造“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不搭“违章车”、“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两轮车”、“三轮车”、“非法营运车辆”的良好氛围。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事故有预案,路上有警察,事故多发点、危险路段有标志或有提示,严查超载违章,采取过硬措施,消灭“三超”、“三违”等违章行为。要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车、洒后驾车、提前发车、开夜行班车等违法行为。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车站的源头管理,严查“三品”、严厉打击“非法客运”,严格“五不出站”管理,禁止提前发车,确保源头管理规范。海事、渡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渡口、码头的管理,严格执行水上安全管理的“两十禁令”等有关规定,确保水上安全。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县监察局要加大对部门、乡镇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把春运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令行禁止。对文到之日起,有客运车辆始发的乡镇仍无专人值班,无专人签章发车,无专人签章发航,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工作不落实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工作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不抓落实的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人及车主、船主、驾驶员、驾长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顶格追究其责任。

    
                           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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