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委发〔2021〕14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组织体系,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现将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社区)设立林长、副林长及镇林长制办公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级林长、副林长
林长:柏江党委书记
王小生镇长
副林长:谢宏波人大主席
黎人畅党委副书记
吴娟纪委书记
黎庆组织委员
黄帆武装部长、副镇长
温仕安政法委员、副镇长
李松统战部长、副镇长
刘秀副镇长
镇级林长、副林长工作责任和工作区域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村级林长、副林长
林长:王敬川卢岗村书记
刘波铁山村书记
李想堰坝村书记
程代述金黄村书记
副林长:黄琅卢岗村副书记
王玉华卢岗村副主任
吴传育卢岗村综合专干
程欧阳卢岗村综合专干
蒲芳平卢岗村综合专干
王铭任铁山村副书记
李辉铁山村副主任
杨滔滔铁山村综合专干
卿娇铁山村综合专干
田强堰坝村副书记
陈廷国堰坝村副主任
杨姣堰坝村专干
周扬海金黄村副书记
蒲华山金黄村副主任
何军金黄村综合专干
村级林长、副林长工作责任和工作区域详见附件3、附件4。
三、镇级林长制办公室
主任:刘秀副镇长
副主任:梁梦秋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志华林业站负责人
成员:吴娟财政所所长
任保应急办主任
王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自然资源所所长
夏长迁卫生院院长
杜军中心学校校长
罗德炳育英学校校长
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大堰林业站,由任志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统筹本区域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由接任同志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