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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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林业开发与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修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承担林业生态的修复工作。参与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荒漠化防治、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承担林木良种的培育、示范及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林业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依法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的核查工作。承担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区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全区名木古树的保护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植物新品种等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参与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六)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湿地、防治沙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森林防火的日常巡护管理、火源防控、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等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灾后治理和植被修复等工作。

  (八)承担野生药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的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报刊发行、收发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森林防护股

  承担全区森林防火的日常巡护管理和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防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拟订森林重大火情、火险、火灾防控预案,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林业开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相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全区林业财务中长期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编制全区林业事业经费预决算;综合管理全区林业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分配及使用;负责林业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管理发放各种票据;接受行业和区财政、审计和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生态修复股

  承担全区绿化的状况调查、年度绿化工作计划编制及阶段性绿化规划等工作;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工程、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等工作;承担各项营造林工程项目年度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开展林木良种培育、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森林火灾的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

  (五)资源管护股

  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承担全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含作业调查设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负责全区名木古树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木采伐、运输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湿地、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林业改革、环境保护及其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六)开发利用股

  拟订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承担指导全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林业科技标准化等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业现代园区建设,指导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负责生态脱贫助困相关工作。

  (七)天然林保护股(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股)

  贯彻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拟订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工作制度、规定、办法并实施;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做好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全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

  (八)政工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九)党建办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及统战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茂华街8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2650346

  六、负责人姓名:何    川        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党组书记

                             颜露萍        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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