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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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川府目督[2006]4号和达市府办[2006]3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省政府下达市政府的重点督办事项分解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季度按将上季度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2006年度省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目标项目

    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省政府目标的通知》(达府办[2006]58号)已下达。

    二、实施“劳动品牌培训工程”,完成“品牌”培训2700人。(责任单位:县劳务开发办、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办)

    三、搞好20个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建设。(县卫生局)

    四、解决好“村通工程”建设,解决31个未通电话行政村的通信问题;加强通讯设施保护,确保通讯畅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五、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61.74万元,解决比例在6月底前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

    六、解决好再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达到9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地税务局)

    七、新建乡村机耕道25公里,硬化乡村机耕道20公里。(责任单位:县农机局)

    八、进一步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解困政策并做好监控工作。(责任单位:县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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