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1起典型违规案例的通报
来源:达川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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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达川区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人民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限用药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40052.27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次收取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43654.52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达川区中医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中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次收取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5467.35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达川区虎让乡卫生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虎让乡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9990.4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达川区石梯镇卫生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石梯镇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氧气吸入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9234.6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达川区渡市镇中心卫生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渡市镇中心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收氧气吸入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209.46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收氧气吸入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254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达川区华普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华普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470.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达川区百节镇马家卫生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百节镇马家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5976.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达川区福善镇卫生院自立项目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福善镇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210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达川区米城乡卫生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米城乡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536.5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达川惠康医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惠康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257.12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三、达州中信长生肾病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州中信长生肾病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590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四、达川区柳阳医院多收抢救费案

  经查,达川区柳阳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抢救费、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419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五、达川区堡子镇中心卫生院自立项目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堡子镇中心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252.3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达县新侨医院多收抢救费案

  经查,达川县新侨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抢救费、重症监护超住院时间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022.41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七、达州紫荆妇产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州紫荆妇产医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9230.4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八、达川区百节镇木子卫生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百节镇木子卫生院在2020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2852.12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九、彭某某重复报销骗保案

  经查,达川区居民彭某某于20184月至201912月期间,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后,回达川区又持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前往达川区医保局进行报销,涉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31039.91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杨某某重复报销骗保案

  经查,达川区居民杨某某于20182月至201810月期间,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后,回达川区又持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前往达川区医保局进行报销,涉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0942.38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一、向某某重复报销骗保案

  经查,达川区居民向某某于20184月至201811月期间,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后,回达川区又持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前往达川区医保局进行报销,涉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2941.8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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