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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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6]182号)规定,市政府将统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现就我县组织参加2006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一)、凡行政执法证使用已满3年或有效期即将届满,应于2006年下半年和2007年换发新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无论以前是 否参加过市、县行政执法资格统考或上级行业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均应参加本次考试。

    (二)、因工作岗位调整,现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但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行政执法机关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

    (四)、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协助执法人员。

    (五)、行政执法机关需委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上列参考对象除协助执法人员、委托执法人员外,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在编的一线执法人员,各单位报考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其编制总数。不实际从事执法工作的内务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的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学知识和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公务员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行政执法监督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采用标准化命题,一律用机读卡答题,微机评卷,主要题型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

    为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搞好这次执法资格考试,市政府法制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印了《依法行政教程》,内容包括行政执法通用法律汇编和讲义要点,以及近年行政执法资格统考试卷及标准答案选编等,作为本次考试的必备辅导参考资料和行政执法工具书,参考人员务必人手一册,由各单位将征订本数于8月25日前向县政府法制局报送。

    三、考务组织

    我县本次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各参考单位按本通知附件要求,统一将参考人员登记造册,于8月25日前送县政府法制局报名。部门下属机构(包括其所在各乡、镇的站、所、办)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统一报名。按照达市府办函[2006]182号文件规定,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40元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黑白、彩照均可)。

    (二)、考试时间:市政府拟定于2006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场设置:由县法制局统一设置考点集中考试,每一个考室一律按30人编排,并配备2名监考人员,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对号入座。

    (四)、考试纪律:本次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一律不准带书籍进考场。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管理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布署,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答题卡统一进行微机评卷,凡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进入《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统一对外公布。其资格有效期与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同为3年。上述执法人员可凭成绩通知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已经换发执法证件的,由县政府法制局按规定进行验审。

    对不参加考试或成绩不合格者,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 得确认执法资格,不得发给执法证,不准上岗执法,已在执法岗位上的,由执法部门及时调整,并将调整名单报县法制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形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是我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和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妥善处理好学法培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县政府将对各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参考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依法行政的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登记表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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