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42号)、《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医保办发〔2021〕79号)及《达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资助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1〕4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目标
辖区内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其中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已稳定脱贫人口等困难人员,参保率必须达到100%。
二、参保范围
(一)具有杨柳街道办辖区户籍,未纳入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我办辖区内投资、经商、务工、居住、上学且未在辖区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参加达川区职工医保的非辖区内户籍人员;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已在本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不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三、筹资及资助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580元。
对具有本辖区户籍的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资助,即每人资助320元,个人不缴纳。
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在过渡期内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标准的75%,即2022年每人资助240元,个人缴纳80元。
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75%、50%、25%进行资助,2025年按规定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2022年每人资助240元,个人缴纳80元。
城乡居民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照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的顺序,就高享受一项资助。
四、筹资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
(二)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复员退伍、刑满释放、在外地上学因故休学、退学或毕业及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中途参保,并按当年居民医保费全额标准缴费。在特殊情形发生90日内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当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的,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三)凡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零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
五、参保办理
辖区内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父母双方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及儿童可单独列户参保。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到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等线上缴费形式办理参保缴费。
六、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井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一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一支付一城市服务一-四川社保缴纳一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一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乡居民全民参保,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杨柳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谢 江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 喻晓波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 魏华林 (党工委副书记)
覃 建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凌先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廖松川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周旭东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何明梅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黎晓燕 (副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街道办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办便民中心,由李仁英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村(社区)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负责所联系村(社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街道办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及时分类提供重点人群名单,做好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等困难人群参保缴费资助和代收代缴等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参保缴费经办工作,确保信息准确、账务清楚。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及院坝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要充分利用海报、宣传折页、横幅标语、网络、短信、开辟专栏等多种途径,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群众参保政策知晓度和参保积极性,妥善回应公众关切。重点做好困难人群资助参保政策宣传,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问责。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村(社区)2022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领导重视、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在全街道办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社区)在全街道办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扎实开展医保基金征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截留、挪用、贪污、乱收医保基金,瞒报、少报参保人数,伪造原始参保材料或提供虚假参保证明等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达川区杨柳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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