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通过堵源头,强监管,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形势得到了稳步好转。但是,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炸(4月1日下午3时10分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万年红花炮厂发生爆炸,死亡8人,1人失踪,下午搜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爆炸,又造成2名搜救人员受伤;4月7日上午9时10分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公司下属茂春公司在进行机械拌药振动筛选过程中发生爆炸,4人死亡,3人受伤;5月17日13时45分,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码头装烟花爆竹的集装箱发生爆炸,20人受伤,2公里内民房玻璃损坏)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行为有所抬头,个别乡镇还相当严重,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这次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全县“3357”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负总责,要广泛动员,积极行动,要动真格,出实招,大马力,全方位、广角度地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实现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规范,事故为零的目标。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是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者、非法经营者、非法储存者、非法运输者;重点是打击和取缔那些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非法销售点、地下销售点(纸扎店、日杂店、副食店等在销售其它商品的同时背地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店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二级批发站非正规渠道进货和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县长李先忠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明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庞春、县安监局局长吴传明、县公安局局长赖劲松、县工商局局长李玲、县供销社主任吴大兴、县安监局副局长陈同全、县日杂公司总经理雷木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合执法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供销社,陈同全任办公室主任、黄义平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合执法组从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日杂公司各抽1—2人办公,办公室联系(投诉)电话是:2661529 ,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联合执法组在办公室的领导下,采用“联合行动,依照职能综合执法”的方式依法打击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积极支持和帮助解决乡镇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彻底解决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这一历史顽疾。各乡镇都要成立工作机构狠抓工作落实。
四、整治步骤
这次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采取县乡镇结合,县上督查指导,乡镇自主整治,全县统一行动的方式。整治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5月下旬至6月30日前)。各乡镇要认真开好乡镇机关、村、社干部、经商人员参加的整治工作动员会;县供销社要层层开好中心供销社主任、乡镇供销社经理、分管领导及职工动员会。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会议、广播、电视、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发专项整治公告、下发专项整治文件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树立起烟花爆竹是特殊商品、危险商品,生产、经营必须守法的理念,经营销售必须专营的理念,经营、消费必须安全的理念。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合法烟花爆竹销售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的土火炮和非法摊点销售的烟花爆竹。
㈡排查摸底阶段(7月1日至8月底止)。动员全体干部和党员深入社区,深入村社,深入学校,深入群众,深入个体工商户调查摸底,对那些曾经非法生产过烟花爆竹、引线、黑火药、烟火药、纸筒的生产者,非法销售过烟花爆竹的经营者逐一排查,确定专人进行宣传教育,使之真正认识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作出不再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引线、黑火药、烟火药、纸筒等的承诺,自觉公开销毁购进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相关原材料、半成品及烟花爆竹等。
㈢整改建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底止)。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者、经营者自觉停止其违法行为。对经教育,仍目无法纪,我行我素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坚决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打击,对触犯法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整治,使合法经营店在安监所、中心供销社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预案、制度、职责、表册记录、月报制度等软件资料,做到有专柜销售、有可靠的自动喷淋系统、有2只以上灭火器、有防爆灯、有警示牌等硬件设施。悬挂醒目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门市”的牌子,向社会公开销售,坚决纠正合法门市大街摆摊叫卖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二级批发站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达不到条件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申报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予以处罚和关闭。要建立起县乡镇和供销系统普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每月零报告制度;建立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查实有奖的群防群治保安全制度;逐步取消二级批发站,建立起合法店烟花爆竹货源由日杂公司配送的专营制度;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责任制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长效机制。
㈣回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止)。各乡镇要搞好总结,抓好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抄送县安办。
㈤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止)。随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起考核和奖惩。
五、工作要求
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各乡镇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那些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务实,只善于“用文件贯彻文件”,“用责任书落实责任”的行为,一经查实,要通报全县,情节严重或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