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经蚊虫传播的急性传染病,病死率和致残率高,7—9月是乙脑的高发季节。截止8月14日,我县今年已发病51例,比去年同期上升25.5%。为更好地做好乙脑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当前乙脑的防治工作,充分认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 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切实抓好乙脑防控工作并落实目标责任制。
二、部门配合,分工合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和落实责任制,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乙脑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乙脑防控工作的业务统筹和指导及督查。疾控部门要定制乙脑防治方案,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做好采样送检,彻底处理好疫点。要认真做好乙脑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保证接种率,保护易感人群。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乙脑诊断、治疗和急救知识的培训,提高诊治抢救水平。要组建专家组负责乙脑患者的诊治工作,保障乙脑患者及时得到有效治疗,降低病死率。同时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并协助疾控机构做好采样及流调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禽畜养殖户的管理,落实禽畜检疫和圈舍消杀工作,建立完善与疾病预防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互通信息。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和现场的消杀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托幼机构开展好乙脑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普及乙脑卫生知识,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与卫生部门联系,并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公安部门要做好群众稳定工作,防止引起群众恐慌。爱卫、环保及各乡、镇要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知识
各乡、镇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其它有效形式,集中时间向群众宣传科学防治知识,消除群众恐慌,教育群众积极配合参与爱国卫生、灭蚊防蚊、免疫接种、疾病监测等各项防治工作。一旦发现患病,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蚊虫是乙脑病毒的主要传播媒介。各乡、镇领导干部要下村入户,迅速组织群众,以家庭和院户为单位,集中突击整治农民生活环境,采取预防性消毒和喷洒杀蚊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地,降低蚊虫密度,有效切断乙脑传播途径(具体药物可用溴氰菊酯或敌敌畏等,但要注意防人畜中毒)。
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切实做好乙脑防控工作,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