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斌郎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确保铜钵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06年11月10日关闭达县斌郎大同焦化厂、达县斌郎尹彪洗煤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关闭指挥部
指挥长: 罗晓竹
副指挥长:夏明海、艾昌忠、秦登松、艾久健
现场指挥:艾昌忠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20人)
协作单位:县经委(5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1人)、县监察局(2人)、公安局(10人)、斌郎乡政府(20人)。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一)现场执行组
组长:魏在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委;
职责:1、县经委、县工商局、县安监局负责注销相关证照;
2、县经委负责断电;
3、县环保局负责毁掉生产设施;
4、县环保局负责机具准备。
(二)、安全保卫组
组长:秦登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职责:1、负责执行警戒、划定警戒线;
2、负责现场安全保卫;
3、负责及时处理治安突发事件。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杜柱天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职责:1、负责车辆调度;
2、负责饮水及生活安排;
3、负责电视台联系及宣传报道。
(四)、稳定协调组
组长:艾久健
责任单位:斌郎乡政府
1、负责做好被执行方(大同乡焦化厂、尹彪洗选厂)的说服、解释、动员工作、确保顺利执行;
2、负责做好村民及两厂打工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五)、医疗卫生组
组 长:艾久健
责任单位:斌郎乡政府
协作单位:斌郎乡卫生院
职 责:负责现场医疗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现场执行程序
(一)指挥长宣布县政府关闭决定;
(二)县公安局划定警戒线,负责警戒;
(三)现场指挥宣布执行开始:
1、相关部门宣布注销证照决定;
2、供电部门断电;
3、执行组进场毁掉被执行方相关设施。
请斌郎乡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指挥部要求和程序执法,确保此次执法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