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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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三)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职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十)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行政职能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承担。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出国(境)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简报、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新媒体建设等工作。

  (二)法制仲裁股

  组织起草、修订、清理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执行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群众来访、来信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承担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就业促进股

  拟订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牵头负责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制度;贯彻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以及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事业单位管理股(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序列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聘用合同管理、干部任免及辞(解)聘、奖惩备案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负责初级(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规划、审批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工作;负责事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聘用(任)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市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流动调配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调配等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项目人员考核聘用和流动调配等工作;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工资福利股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序列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和人员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社会保险股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和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认定;负责养老保险费缓缴审核;监督执行基本养老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定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相关组织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负责区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及再就业工程日常工作;负责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基金监督股(内部审计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控制度的落实检查;统筹推进基层平台建设,负责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做好人社系统“金保工程”管理等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人社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财务室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经费预决算和各类资金核定、发放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承担统计管理等工作。

  ()党建办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安排党组中心组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培养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及统战工作;协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牵头协调机关扶贫帮困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党委和党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机关纪委相关工作。

  (十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监察股)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检查权,组织查处劳资纠纷案件和处理劳资纠纷群体,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管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川区汉兴大道南段570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2190300

  六、负责人姓名:杨从刚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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