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以辖区为单位逐乡镇进行安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分别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22个按行业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组,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1、《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春节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2、水陆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四加强”工作开展情况,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五不出站”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客运车辆提前发车、“三超”、“三违”,二轮、三轮摩托车及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以超速、超员、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货车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及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超车、变更车道不开转向灯等10种严重违法行为和“校车”违规超载师生及乡镇签单发车为重点,大力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加强路面监控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水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签单发航制度落实情况,船舶消防、救生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严查超员、超载及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3、煤矿安全。重点检查煤矿“一通三防”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防治12字方针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必须坚决停产整顿,对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能恢复生产。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重查今年以来事故煤矿落实各级监察指令情况,驻矿员驻矿情况。
4、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隐患普查统计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设施是否齐全等,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营业场所,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
5、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
6、城乡建筑施工及危房拆除施工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7、危化物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塘、堰、库及地质滑坡地带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学校安全。重点是加强对各中小学危房的排查和整治,消防设施设备,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等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9、工商贸企业安全。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是否整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没有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凡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或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10、各部门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要加大检查中的执法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执法不力,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第302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要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部门专业检查与政府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
3、县政府督查组和县安办将在春节期间,派出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督查各乡镇、县级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的贯彻情况,并予以通报。
4、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及排查的重大隐患梳理并及时书面汇报县安办,县政府将召集检查组负责人听取情况汇报。
附:检查分组情况
二○○七年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