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办事效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县级部门负责人移动电话信息互动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配置一部移动电话(以下简称“信息手机”),随身携带,全天候待机,用于接收群众信息。
二、“信息手机”只接收群众发送的文字信息,不接听语音电话。
三、群众可以使用移动电话、小灵通、大灵通、互联网等向“信息手机”发送意见、建议、批评等信息,但不得发送虚假、骚扰类信息,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四、县级部门负责人收到信息后,能马上答复的及时回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限期答复。
五、县级部门负责人“信息手机”号码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宏 15882900010
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曾庆华 15982980202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其颖 15982980203
县环保局局长 艾昌忠 15982980205
县经委主任 彭时明 15982980206
县财政局局长 贺成谦 15982980207
县公安局局长 程 胜 15982980208
县人事局局长 王弟善 15982980209
县教育局局长 李 健 15982980210
县卫生局局长 王道正 15982980211
县文体局局长 张光福 15982980212
县交通局局长 郑 钢 15982980213
县林业局局长 肖超平 15982980215
县商务局局长 潘文光 15982980216
县工商局局长 李 玲 15982980217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杜权卓 15982980218
县民政局局长 杨胜东 15982980219
县城管办主任 肖光欣 15982980220
县司法局局长 廖秀婷 15982980221
县物价局局长 何三伟 15982980223
县水利局局长 冉隆成 15982980225
县信访办主任 秦孝忠 15982980226
县广电局局长 李晓波 15982980227
县 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小毅 15982980228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