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切注意暴雨天气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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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据达州市气象台2007年7月18日8时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至18日8时,我县降雨量普遍超过100毫米,预计强降水持续到7月20日,今晚将有大暴雨。为此,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暴雨天气

    市气象台18日8时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是我县今年收到的第一个红色预警信号,是最高别级的预警信号,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注意暴雨天气变化,加强防范,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灾措施,扎实抓好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受灾情况

    各地各部门所有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并准确及时处置和报告灾情;县政府督查室、县救灾办、防洪办要加强督查,对工作不到位、不在岗、不负责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到岗,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排查,强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一是各乡镇及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滑坡地段、洪涝区域、煤矿采空区等要安排专人巡查,加强监测和值守。沿河场镇、各低洼地带及滑坡地段,要及时做好疏散群众的准备工作。二是交通部门要对在暴雨、洪涝、滑坡中损毁的路基、路面设立醒目标志,并及时予以恢复通行。各港口、码头、渡口必须排专人值守。各船管员必须认真签单发航,严禁禁航水位通航。三是县级有关部门要对各工矿、企业、各险公险段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各种渗水、垮塌、淹没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及时将化学物品、大型机械、大型器皿等危险物资撤离至“9.3”洪灾淹没线以上,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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