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达县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六日
达县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国、全省、川东片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达县实际,就2007年达县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继续在重点项目和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治理教育乱收费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涉及教育乱收费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规范和治理两大手段,巩固教育改革成效,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一是继续加大对政府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二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停止学校改制审批,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管理办法,促进教育公平;三是认真研究和解决城市学校择校高收费、乱收费问题,继续督促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以任何名义在“三限”生之外高收费招收学生;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对政府教育经费拨付情况、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五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六是认真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纠正个别学校、教师要求学生必须到指定经销商处购买教辅材料的做法;七是认真治理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食宿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八是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九是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选择部分学校开展行风评议工作。
(二)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既要管业务又要管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规定,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强化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实行医院处方“封闭式”管理,改革医务人员考核分配机制,规范医院诊疗和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制度。二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深化药品集中上网招标采购工作,推动医用耗材、医用试剂集中上网采购,探索医疗机构医药分离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坚决查处和取缔虚假注册、违规审批、无证无照、挂靠经营的医药企业,减少无序恶性竞争。三是着眼基本卫生制度建设,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好惠民医院,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选择部分医院开展行风测评工作。五是严肃查处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商业贿赂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取消医院科室医药收入与个人挂钩的做法,研究和探索医院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生行为,促使医务工作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药品、非法行医、发布虚假医药广告等行为,保障公众就医用药安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惠民行动”、扶贫解困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执行扶贫解困、开发移民、种粮补贴、灾难救助等政策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截留、挪用、克扣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和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关口前移、监管到位、处置有效;五是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农资市场、身份证换代、涉农服务性收费等方面的涉农“三乱”开展专项治理;六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清理方案的要求,重点对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阶段性目标。
(五)做好化工园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化工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定,积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对涉企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收费情况等进行监督,防止和克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无据检查现象,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二是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和企业一体的企业负担监督体系;三是进一步规范面向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办班活动,纠正以培训办班为名的乱收费、乱摊派和用公款组织旅游等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和精简企业办理审批事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五是加大对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案(事)件的查处力度,对加重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营造健康、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六)继续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落实国家五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督促有关部门推行交通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二是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
(七)加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力度,不断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机关作风整顿建设为契机,结合政府强化“管理年”工作和 “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要求,落实政务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制,提高行政效率,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农村和城市基层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紧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根主线,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活动;二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除继续开展对政府部门的民主评议外,重点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部门、行业作风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学校、医院重点开展行风评议,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四是继续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回复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抓好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部门要按照治理的具体目标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及时部署,抓紧落实。各级纠风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助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切实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不落实、不作为、不协作、不配合等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这些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以查办案件推动纠风专项工作,注重运用办案成果指导面上工作。对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违规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也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三)注重预防,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有效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治理。对不正之风产生的源头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对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靠深化改革破解治理难题、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的新路。
(四)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水平。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反馈和宣传工作。各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综合、反馈和宣传,及时反映我县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宣传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