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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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办函[1998]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府法[1999]7号)的规定,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7]279号),结合达县实际 ,现就我县2007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一)凡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监督证有效期即将届满,应于2008年换发新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或本行业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无论以前是否参加过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上级行业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均应参加本次考试。

    (二)因工作岗位调整,现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但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

    (四)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协助执法人员。

    (五)行政执法机关需委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上列参考对象除协助执法人员、委托人员外,必须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编的一线执法人员,不实际从事执法工作的内务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二、考试内容

    考试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命题,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学知识和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执法监督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采用标准化命题,一律用机读卡(统一使用2B铅笔)答题,微机评卷,主要题型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

    为搞好这次执法资格考试,市政府法制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印了《依法行政教程》,内容包括依法行政通用法律法规汇编和讲义要点,以及近年行政执法资格统考试卷及标准答案选编等,作为本次考试的辅导参考资料和行政执法工具书,具体征订事宜请于报名时直接与县政府法制局联系。

    三、考务组织

    本次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参考人员一律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部门统计后按本通知附件要求统一填写登记表册一式两份,并附上电子文本(EXCL),于9月20日前到县政府法制局(四大班子901办公室   联系电话:5139662)报名。乡镇政府下辖执法人员,原则上按执法类别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部门统一申报。报考名册经县政府法制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政府法制局。

    执法单位向政府法制局报送参考人员登记表册时,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每人40元的考务费标准,向县政府法制局统一交付考务费用。同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登记表册的顺序排列)。

    (二)考场设置:县政府法制局将统一设置考点进行集中考试。每一个教室一律按30人编排,并配备2名监考人员,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对号入座。

    (三)考试时间: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本次全省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纪律:本次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管理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答题卡统一进行微机评卷,考试成绩进入省《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凡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其资格有效期与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一样,同为3年。上述执法人员凭成绩单再向县政府法制局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对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按照省政府有关

    法律规定,一律不得确认执法资格,不得发给执法证,不准上岗执法。

    五、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形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是我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和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作为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登记表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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