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党全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各地、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8月至9月,农民忙于抢收,连续不断地发生农村火灾,影响社会稳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达县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应急状态相结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将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落到实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堵塞漏洞,弥补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坚决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平衡。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以防止群死群伤火灾和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火灾为重点,对商场、市场、车站、机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网吧、茶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旅游风景区,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广播、电视、新闻单位等要害部门(单位),民工集中居住区域等敏感场所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把消防安全、紧急疏散等应急预案作为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业主消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为载体,普遍开展一次单位自查自改。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特别是对人员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使用性质和值守巡查报警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责令整改落实。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和单位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氛围
各乡镇政府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热潮,努力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深入到街道、社区、农村、学校,依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辟专栏、张贴标语、印发手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知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高效处置火灾等灾害事故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31号)精神,按照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动转高效的灭火抢险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和抗风险能力。要不断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切实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演练,切实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装备的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在消防安全保卫方面要做到有应急预案、有群防群控机制、有善后措施。发生重大险情,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调集相关力量协调处置,把事故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县消防大队要严格执勤备战制度,熟悉和掌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消防安全具有很强的社会关联度和敏感性。各乡镇政府和公安机关要站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安的高度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禁“不作为”和“乱作为”,坚决严防重大行政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问题发生,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职、渎职甚至违规违法引发矛盾纠纷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群众工作力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疏导社会情绪,落实信访督办,加强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涉法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加强对到省进京越级访、重复访人员的教育稳控,做好停访息诉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高度重视、深入排查涉及消防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争取把涉及消防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控制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在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和上报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处置调查和涉及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等重大情况。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或工作力度不够、履职不到位、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引发矛盾纠纷,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在10月底,务求将贯彻落实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