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1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国务 院 办 公 厅
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
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国庆节临近,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细化并落实各环节和岗位的安全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精神,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抓好“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整改隐患,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整改范围,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危险化学口、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石油、建材、轻工、纺织、电力、军工、特种设备、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对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擅自或非法生产。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三、确保人员出行和公共场所安全
要针对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制订应急预案,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合理调整车次、船期、航班,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运营状态以及桥梁隧道安全情况的检查监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的设施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全面做好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四、严密防范各类自然灾害
当前,台风仍处于活跃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期,雷电、局部地区强降雨、秋汛、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范工作不容松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沿海地区要进一步落实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各项措施,提前做好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方案。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台风、暴雨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火灾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林区风景名胜点游客野外用火的巡查和管理,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受旱地区要密切监测旱情发展趋势,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抓紧开展水毁工程修复,扎实做好防御秋汛准备工作,确保水库、堤防安全。
五、妥善做好市场供应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
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菜等各类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煤炭、成品油、民用电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高度重视禽流感、猪蓝耳病等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畜禽产品市场交易的监管,防止疫情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受灾地区要进一步做好倒塌民房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深入灾区走访慰问,及时将救灾粮、救济款发放到灾民手中,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努力让灾区群众过好节。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制订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交办、督办、回复信访事项,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破坏、扰乱社会秩序事件的发生。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社会面的治安防范、管理和控制,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七、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负责同志带班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带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能够迅速组织开展救援等应对工作,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序。各地区、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络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环节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