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县级部门:
最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下发《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6号,下称6号文件),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意见,现将监发[2007]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㈠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班子。为搞好专项清理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建立“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附件1)。联席会议每月初召开一次,小结上一个月各地的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研究专项清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的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要参照县上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班子。工作班子要采取“集中办公、统一组织、各有侧重”的方式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㈡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县级部门要严格按照6号文件确定的范围、内容、重点、时限、方法和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于2007年12月1日前分别填报附件2至7所列表格。自查自纠结束后,各有关乡镇要认真总结,起草清理工作报告,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送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审计局。五局汇总全县情况后,向县政府和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审计局报送专项清理情况报告。
㈢加强督查督办。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审计局将根据各有关乡镇工作的进展情况,于2007年11月上旬,对各有关乡镇专项清理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工作不彻底、整改纠正不到位的,要实施重点检查,跟踪督促落实。
㈣严肃查处案件。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工作,认真梳理和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深挖背后的权线交易、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填报《专项清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8)。
附件1: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宗地供应情况登记表
附件3:划拨用地统计表
附件4:协议出让用地统地表
附件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
附件6:2005—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7: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8:专项清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达县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和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召集人:
县监察局副局长 严 铭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运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忠伦
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任万军
县审计局机关支部书记 廖 雪
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
主 任:庞 春 县招监办主任
成 员:严 铭 县招监办副主任
刘 波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
余 海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李友彪 县财政局投资股股长
王国斌 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股股长
周 正 县规划和建设局规划股副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