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政务信息实行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办法
按达府办[2007]25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计分,并作为新增目标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综合目标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政务信息是为政府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信息报送审签制度。
(二)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改革和建设的重点、难点,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搞好信息调研,进行综合加工,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和科学依据。一是严把信息来源关。采编的信息必须情况真实、素材可靠、数据准确,严禁抄袭他人信息、重复报送陈旧信息、凭空杜撰信息。二是严把校验审核关。在上报信息前要认真核实,关键数据和有疑问的地方务必校核清楚。凡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三是严把分析研判关。在对信息材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时,要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比较,做到一丝不苟、科学严谨,确保信息的真实全面准确,为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统一信息报送方式。一是纸质文件报送。纸质信息稿须加盖公章并署明撰稿人上报至县政府办公室二秘书股(四大班子办公楼904、906室),重大紧急信息的文字材料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上报。二是党政内网报送。通过达县政务内网资料交换箱进行网络报送,信息报送格式统一为:“请县政府办二秘收XXX(乡镇或单位部门)信息”。三是电话传真报送。重大信息允许以传真形式上报,工作时间发送至县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传真号码:5123008),非工作时间发送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传真号码:5123080),同时标注“请县政府办二秘收”。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政府应急办(电话号码:5123019)。为确保紧急重要信息报送的及时可靠,各乡镇、各部门在报送书面信息的同时,通过电话上报予以确认。
(四)严格信息报送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紧急重大突发事件不得越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县级各部门向省、市主管部门报送的紧急重要信息,须经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对不按有关制度和程序报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县政府办公室将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通报,并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年终,县政府督查室将按照达府办[2007]25号文件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