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十统一”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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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机构内涵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的要求,经研究,达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疾病防治模式、统一处方和门诊日志、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考评等“十统一”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一、统一规划

    统一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达市府发[2007]23号)、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府办[2007]86号)要求,对达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和设置。

    二、统一标准

    统一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的规定和要求(附件1),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建设。

    三、统一标识

    统一按照达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启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的通知》(达市卫发[2007]182号)的规定使用标识:标识以人、房屋和医疗卫生机构标识形状组成。其中,三口之家代表健康家庭,家庭和房屋组成和谐社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四心十字组合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社区卫生服务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的服务内涵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标识图形中还含有两个向上的箭头,一个代表社区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个代表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标识的整体颜色为绿色,体现社区健康和谐。(附件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牌、科室标牌和形象墙展示分别见附件3、4、5。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简介,机构示意图,制度、职责,标识、标牌,科室标牌,楼层示意图和形象墙等宣传图的制作,由达县卫生局负责审查把关。

    四、统一制度

    按照达县卫生局编印的《达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制度和职责》执行,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五、统一人员管理

    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由达县卫生局负责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管理。

    六、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使用目前使用的绵阳市中心医院研制开发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之城市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程度。

   七、统一疾病防治模式

    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社区慢病防治全过程管理,逐步实现以疾控中心为技术核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实施平台、慢病管理档案为操作依据、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疾病为重点的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化管理。

    八、统一处方和门诊日志

    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规范正规处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使用统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的门诊日志。

    九、统一用药目录

    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规定,根据本辖区疾病谱和用药习惯、药品供应情况对药物品种进行统一调整公布。

    十、统一考评

    按照《达县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另文下发),定期组织专家,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实行量化、动态管理,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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