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妇女病普查普治时间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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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全县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于10月17日启动以来,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已先后在48个乡镇顺利实施,得到了广大农村已婚妇女的普遍欢迎,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鉴于目前已进入隆冬季节,天气寒冷,给广大农村已婚妇女前来受检带来很多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让广大农村妇女充分受益,经研究决定,将尚未开展的16个乡镇普查普治时间作调整,调整到2008年3月至4月开展,具体乡镇和时间安排见附表,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调整后的普查普治时间根据具体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附:达县妇女病普查时间调整表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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