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社会单位和群众参加全国消防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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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由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国家安监总局法制司、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全国妇联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合主办,中国消防在线、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搜狐、新浪、腾讯、TOM网、网易、安康杯竞赛网、慧聪消防网承办的首届全国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已于11月9日正式启动。为进一步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大赛,充分发挥大赛的消防宣传教育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大赛答题须知

    (一)大赛题库中共有试题120道。由电脑从题库中随机抽出20题供网民作答。

    (二)登陆中国消防在线网站(www.119.cn),可查询复习资料。

    (三)中国消防在线网站首页右上角有“全国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图标,点击图标,进入答题页面即可答题。

    (四)答题完毕,点击“提交”后,电脑自动阅卷。若未能全部答对,电脑提示,“您答对XX题,未能全部答对,不能参加抽奖。欢迎再次答题”;若全部答对,电脑将提示,“您将参加大赛抽奖,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以便中奖后寄送奖品”,需要答题者准确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等信息,组委会将对答题人员信息进行保密。信息不详,奖品将无法寄到。

    (五)答题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2008年1月19日。

    (六)网民可登录中国消防在线(www.119.cn)查询获奖信息。奖品将在抽奖后一个月内寄出。

    (七)答题及抽奖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所有。
   
    二、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把这次大赛当成岁末年初消防宣传的重要活动,积极协调当地教育、安监、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单位和团体,共同组织发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参赛,特别是要广泛发动消防管理重点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重点防火岗位员工以及大、中学校师生等参加答题活动,达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的目的。

    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组织开展大赛情况报政府。

    附: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复习题。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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