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秋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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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夏秋季是乙脑、流脑、霍乱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近日,我县部分乡镇出现乙脑散发疫情,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加强夏秋季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防止相关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传染病防制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职能,意义重要,责任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达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情绪,深化对传染病防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制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传染病防制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制综合措施,关口前移,严防死守,切实防范乙脑、流脑和肠道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已经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坚决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未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加强防范,密切注意疫情动态,落实防制措施,筑牢疫病防制屏障。

    二、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传染病防制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务必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防制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传染病防制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措施,加大投入,保证传染病防制工作顺利开展。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组织、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处理,控制疫情蔓延。

    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级医疗机构技术人员重大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诊疗技术指南和预防控制指南,加强疫病监测和传染病报告管理。要认真落实食品尤其是农村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因食品、饮用水污染而导致的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肠道门诊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情况。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例,要立即组织专家组会诊,并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广电部门要采取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开展以乙脑、流脑及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制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防治基本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增强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

    教育部门要尽快落实措施,在秋季开学以前组织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夏秋季传染病防制知识的培训,加强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积极做好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防范疫苗可控传染病的发生蔓延。

    卫生、发改、教育、财政、药监等部门要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要求,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三、整治环境卫生,切断传播途径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清理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疾病传染源。城市要重点清除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特别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搞好单位和居民区的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城区及各单位垃圾日产日清。农村要以创建卫生村镇为载体,以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动员村民搞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对清出的垃圾采用高温堆肥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家禽、家畜要圈养,避免人、畜混住一处,尤其要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同时,各地和各单位要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组织、有计划地统一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的除“四害”活动,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虫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单位防病工作各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切实落实上述工作要求,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于近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将通报批评。同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未认真履行传染病防制工作职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严格追究其责任,并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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