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县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关于印发《达县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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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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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达县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达县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工作预案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对人体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达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及时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达县行政辖区内的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处置和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达县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成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陈玉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传责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局长曾庆华、县工商局局长李玲、县质监局局长何健、县农业局局长孙洪旗、县畜牧食品局局长黎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灼、县公安局局长程胜、县商务局局长潘文光、县应急办主任陈军、县广电局局长李晓波、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邓小荣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传贵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曾庆华、县政府应急办主任陈军任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局工作职责

    1、坚持医疗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提高诊疗能力。做到早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漏诊、误诊,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实施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筛查工作。

    3、组织达县人民医院开设绿色通道,免费实施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医疗救治及危重患儿抢救、转诊转院工作。

    4、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并及时准确上报。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处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县工商局工作职责

    1、开展奶粉市场清查工作。对市场上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就地封存,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退回生产厂家的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登记造册,严格跟踪监督,严防再次销售。

    2、严格依法履行奶粉市场监管职责,加大奶粉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加大流通环节奶粉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奶粉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奶粉质量进货关,确保奶粉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大对流通环节不合格奶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奶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奶粉市场经营秩序。

    3、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确保有人接听、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奶粉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

    4、做好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市场清查和下架退市情况的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并及时准确上报。

    (三)县广电局工作职责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国家处置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部署以及县政府的应对措施,消除患儿家长不必要的疑虑,引导其科学、正确认识患儿的病情。

    (四)县财政局工作职责

    负责食用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筛查、医疗救治所需物质、设施、设备、药械等资金保障及管理。

    (五)县质监局工作职责

    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农业局及畜牧食品局工作职责

    加大对奶牛养殖户的管理力度,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培训,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坚决打击生鲜牛奶掺假制假的违法行为。开展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七)药监局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奶粉市场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应急处理药械的监督和管理。

    (八)县公安局工作职责

    加强对商场、医院、交通要道等重点部门和场所的宣传和巡逻工作,维护好患儿家长退货、就诊秩序,防止出现不稳定事件。

    (九)县商务局工作职责

    组织质量合格的奶粉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职责

    开展专项卫生执法活动,加强与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含三聚氰胺配方奶粉的处置、患儿筛查及医疗救治工作。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至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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