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然而,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秩序却不容乐观,特别是网络文化、娱乐场所更是领导关注的重点、社会反映的焦点、监管工作的难点。为认真贯彻9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陈玉祥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裕霖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张光福 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胡明九 县安监局副局长
青春伟 县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周忠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双 县环保局副局长
何 发 县教育局副局长
唐朝军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耀东 县文化(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达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耀东同志兼任。
二、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严厉整治文化新闻出版企业各类安全隐患,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同时严禁歌舞娱乐场所燃放焰火(含冷焰火);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严格查处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格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歌舞娱乐场所及噪声扰民、超时经营的行为;严格查处不规范设立的印刷复制行为和非法出版物。
三、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达到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社会反映明显好转、领导对工作真正放心的目的。
四、工作措施
(一)网络文化市场整治
1.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为重点,完善上网登记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对一次接纳未成年人5名以上、8名以下、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一次接纳未成年人8名以上、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营业场所,要依法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第370号令以及川府发〔2008〕3号文件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工商、公安、环保、教育等部门要向电信部门提供擅自设立黑网吧及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责令停业整顿网吧的名单,协调电信部门立即终止或暂停网络接入服务。
3.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
(二)娱乐场所整治
1.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工商部门要对全县娱乐场所进行清查,凡应办理证照而未办理的,查明原因后,依据川府发〔2008〕3号文件确定的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各娱乐场所(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和大型游艺等场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除场所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场所实行关闭整改,对一般消防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符合标准的场所进行验收,并实行签字负责制,谁签字谁负责;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
3.预防和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要监督各娱乐场所,建立健全场所内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清理私请雇佣“黑保安”和不按规定配备保安的场所;对易发生治安案件和涉“黄、赌、毒”的场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场所依法严肃查处。
4.噪声污染治理。设立审批和年审必须具备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制度;经营中的歌舞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隔音、降噪、减振的措施,确保噪声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对噪声污染严重且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环保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搬迁或关闭;对场所密集噪声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段要重点整治。
5.查处超时经营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化部门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场所依法严肃查处。
(三)新闻出版市场整治
1.全面收缴政治性出版物。新闻出版、文化、工商、公安等“扫黄、打非”各职能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全面、高密度的反复清查全县出版物市场。在“国庆”节前要组织专门执法人员全力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并严厉打击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政治性出版物活动,净化全县文化环境。
2.全面查缴非法出版物。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牵头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色情光碟、“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游戏软件的查缴,严厉打击制售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以学校周边地区为重点,切实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3.清理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的治理,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使用教材教辅读物情况,严厉查处销售、组织购买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的行为,坚决将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赶出课堂。
4.整顿和规范印刷复制业。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工商、公安、环保、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业的整治,以取缔无证照印刷复制窝点为重点,坚决打掉一批盗印和制假贩假窝点及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的印刷复制企业。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0日—9月27日)
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工商、公安、环保、教育等部门要采取会议动员、媒体报道等有效手段,深入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未成年成长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业主明确违法违规经营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8日—12月5日)
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日程安排,对网吧、歌舞娱乐、印刷厂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社会反应强烈的地方要采取集中执法的方式重点整治。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6日—12月12日)
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工商、公安、环保、教育等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乡镇和市场,随机抽查专项整治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务必在12月12日前整改完毕。
(四)总结汇报(12月13日—12月20日)
就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相关领导。
六、责任要求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工商、公安、环保、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要积极沟通配合,严禁推诿扯皮。相关职能部门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严禁徇私舞弊、通风报信、吃拿卡要,一经发现,要坚决给以严肃处理。各乡(镇)要及时掌握本地市场信息动态,积极支持配合整治活动。
七、建立健全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协管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监管当地文化、新闻出版市场。
(二)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制度。各乡(镇)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以及热爱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义务监督员,切实监督各地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情况。
(三)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县级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存在的问题。各乡(镇)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召集教育片区联络点主任、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群众代表、经营业主参与召开的联席会议,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解决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等行业协会要认真履职。特别是网络文化行业协会,要认真执行协会内部轮流监督制度、定期自查自纠制度、黄牌警示制度。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
(五)完善举报查处制度。鉴于各乡镇没有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实际情况,要尽快安排各乡镇文体专干参加市文化局组织的协助执法培训并取得资格。文体专干要对本地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行为的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收集保存证据,化解矛盾、平息事态,为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城区文化、新闻出版行业凡有举报,文体等部门执法人员要以最快时间赶赴现场。
(六)逗硬处罚制度。切实扭转说情风严重的局面,针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震慑力,有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探索齐抓共管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守法的原则,加快技术平台建设,强化终端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规范性经营和未成年保护体系。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