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蚕桑生产发展的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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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蚕桑生产是我县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特色产业,根据达市府办(2008)48号文件精神,现就未来五年我县加速推进蚕桑生产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未来五年,我县发展蚕桑生产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模式,扩大基地规模,提升产业质量,全面实现“品种优质化,桑树规范化,小蚕共育化,大蚕省力化,防病专业化,簇具优良化,效益最大化”。目标任务是:到2012年,全县良桑面积达到2.5万亩,年发种量达到8万张,年产茧量达到250万公斤。建成5000亩蚕桑基地3个,年养蚕1000张以上的基地村45个,年养蚕200张以上的基地社155个,年养蚕10张以上的专业户1550户,农民蚕桑收入超过6000万元。

  二、优化布局,突出产业发展特色

  整合资源、气候、土质、技术等优势条件,合理布局发展区域,突出产业特色,是突破现代蚕业发展瓶颈的关键。全县以双庙、福善、石桥、南岳、景市、马家、木子、赵家、亭子、黄庭等10个蚕桑基地乡、镇为重点,以壮大产业支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现有蚕桑基地村、社和专业大户为依托,着力抓好基地规模拓展,产业技术升级。在双庙、福善、石桥分别建成5000亩优质蚕桑基地1个,其于蚕桑基地乡、镇重点打造年养蚕1000张以上的蚕桑基地村1—3个。蚕桑基地村中,农民蚕桑收入要占到家庭经济总收入的50%以上,使之形成一批全县闻名、全市知名、全省有名的蚕桑乡、蚕桑村、蚕桑社和蚕桑户,塑造川东蚕桑生产新亮点。

  三、优化升级,突出发展现代蚕业

  低质量、低产量、低效益的传统蚕业,已严重滞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已成为制约蚕桑生产快速发展的首要问题。要切实抓好集科研教学、试验示范、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百节蚕桑科技示范园建设,以此作为典范,在全县加速推进“品种优质化,桑树规范化,小蚕共育化,大蚕省力化,防病专业化,簇具优良化,效益最大化”的现代蚕桑产业建设进程。全面实施“种子工程”,推广使用全国优良的蚕种和桑种;着力推行桑树成片规范密植,建设高标准桑树基地;抓好小蚕集中饲养,切实解决农村养蚕队伍老化,技术水平低,养不好小蚕的问题;普及推广大蚕蚕台育、地面育、室外棚架育,切实解决农村劳动力紧缺,饲养数量不足的问题;认真搞好蚕病统防统消工作,降低蚕病危害,做到无病高产;加快簇具改良,推广使用方格簇、折簇,杜绝稿杆、树枝上簇,提高蚕茧质量;加大蚕茧收购监管力度,保护蚕农利益,确保蚕桑生产快速、健康发展。

  四、优化投资,突出扶持重点

  发展现代蚕桑产业,加速蚕桑生产发展步伐,资金投入是关键,本着重点发展,多元投入的原则,各蚕桑基地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采取结对帮扶,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全力推进蚕桑生产发展。一是县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要在预算资金中安排50万元发展蚕桑生产,主要用于:①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和培训等财政补助10万元;②示范基地建设财政补助5万元;③对新发展10亩以上成片优质桑树给予每亩250元的桑树种苗补贴,计划安排资金20万元;④推广小蚕共育,按每共育一张蚕种补助共育费15元,计划财政补助15万元。二是把蚕桑生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产业重点发展;三是把蚕桑生产纳入扶贫开发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大力发展,分别对口建设一个5000亩的优质蚕桑基地;四是龙头企业每年要拿出30—50万元扶持蚕桑生产发展;五是各蚕桑基地乡镇要结合实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蚕桑产业发展;六是蚕桑基地村社的农户也要投入资金积极发展蚕桑生产。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蚕桑基地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对蚕农修建蚕房用地、用木、用竹给予支持,减免有关税费,减化审批手续;电力、水管部门要在蚕农用水、用电方面给予优惠。加强督查考核,对发展蚕桑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达县蚕桑生产五年发展规划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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