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赵家镇2021年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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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府发〔2021〕130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区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管控,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中心城区2021年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达川五治办〔2021〕14号)和《达川区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达川五治办〔2021〕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赵家镇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围绕道路扬尘、黄土裸露、施工工地等工作重点,提升整洁标准,大幅度降低扬尘污染,并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21年5月17日—11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工地、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强化拆迁、建筑工地、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管控,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围挡规范、抑尘网栏、物料覆盖、湿法作业、裸土覆盖、物料堆场、车辆冲洗、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六必须、六不准”措施,全面降低工地扬尘污染。二是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微型监测器和视频监控,督促建筑工程责任单位制定完善扬尘防治方案,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台账,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应停业整顿。三是加强渣土消纳场管理,规范设置沉沙池、冲洗台、隔离围挡,对作业面外裸土进行覆盖,配备摊铺、碾压、喷淋、降尘等设施和设备,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清扫,制定落实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现有渣土消纳场对照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二)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一是提高道路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定奖惩”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制牌公示网格监督人员、带班人员、作业人员等信息。二是科学选择机械化作业设备,提高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绿化带机械化清扫率,明确各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三是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流体物料车辆,必须采取全密闭、全覆盖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扬散”、“跑冒滴漏”措施,并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道路修筑和道路施工严禁路面机械扫尘和吹尘,实行湿法作业。

(三)加强裸露地面治理。一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遮挡、覆盖或绿化。二是全面修复化带,更换破损挡板,杜绝土壤高于地面或花台。三是房屋拆除工程遗留的建筑垃圾要尽快清除,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或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

(四)加强场镇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对场镇做好卫生清扫和保洁,配备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扫路面、街面卫生,实现全天保洁。二是对各类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类废弃物实行日产日清。三是整修场镇路面病害,实现车行、人行道路路面平整,干净整洁,路肩平顺,道路两侧无杂物堆积,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车辆乱停乱放,无积水。

(五)加强脏车扬尘劝导力度。一是场镇入口设脏车清洗点,二是增强脏车入镇劝导点和劝导队伍的工作责任,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严控源头,采取重点检查与劝导清洗相结合,落实日常劝导工作机制。

五、部门职责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本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

镇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镇级单位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拟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协调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

镇环保所:督促各村(社区)、镇级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并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负责上下衔接和汇报扬尘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镇规建办:负责房屋建筑施工、混凝土和砂浆生产、建设项目已动工但因分期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建工程项目围栏内扬尘治理工作。

镇场管办:负责垃圾堆放以及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采石场作业、物料堆场和国有存量土地及已出让未建土地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城乡结合部水利工程施工、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整治任务的推进、督促和指导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中旬—2021年5月31日)。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治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为扬尘整治“攻坚战”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围各村(社区)、镇级单位围绕完善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黄土裸露、场镇扬尘、脏车劝导等五个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分工及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对照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目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大气质量得到改善。

七、整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提升治理实效。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统筹各方力量,大力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区。针对问题突出的区域或点位,要重点攻坚,需上级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镇相关职能部门。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扬尘污染治理推进情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全镇人民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知度,营造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扬尘治理的积极性。

(四)加强督查考核。镇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要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督查督办频次和力度,将整治任务的推进情况纳入各村(社区)、镇级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跟踪、有考核。对行动缓慢、整治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及时相关单位予以通报。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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