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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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林区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有关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球气候异常和去冬冰冻雨雪灾害给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新影响,准确把握森林防火的新情况和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乡镇的乡镇长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林业部门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政府防火预案的要求,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各乡镇的护林防火指挥所要按单位落实责任片区分工,指挥所领导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乡镇与有林村和辖区内从事工副业生产的单位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要把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的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直接关系到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措施、责任的落实。各乡镇、林场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出动宣传车、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发防火公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办法、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我县目前已进入冬春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段,各地要立即组织工作组、宣传车深入到林区和场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林区营造人人防火,时时防火的良好氛围。在“元旦”、“春节”、“登高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提前5—10天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和进山入林人员,不在林区内用火。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会有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耕种废弃多年的撂荒土地,在冬春农耕时节,特别是3月至4月份春耕备耕时节,要提前作好宣传,杜绝林区铲草烧灰,减少火灾隐患。要在林区学校开设森林防火讲座,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不在林区玩火,要对残疾、高龄人员监护人进行针对性宣传,使其认识到监护对象是森林火灾的潜在隐患,要求监护人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做好监护工作管好监护对象。

  三、落实措施,扎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重点是“管人、管林、管火”。一是“管人”。中小学生的监管工作,要落实到学校,小孩的监管工作,要落实到家长,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七十岁以上)的监管工作,要落实到各家各户,各地要对辖区内的聋哑痴呆、高龄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并将监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建立起重点人群的人头管理档案,加强管理;二是“管林”。要把每一个山头地块的护林防火任务落实到人头,特别是集中成片森林、杂草丛生的退耕还林地、冰冻雪灾断折竹林地段,枯枝落叶堆积的残次林和灌木林,都要有人看、有人守,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随着林权的划分和变更,火源管理措施也要同时跟上,转让承包林,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相应的森林防火管护合同,并由业主交纳一定防火风险金,以备发生山火时用于扑救开支。进山入林要道路口、旅游景点、林内工矿作业区等人流量较大的部位,要死看硬守;三是管火。各地要建立和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期和高温干旱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的生产作业用火,要有严格的审查审批制度。对一切进山入林人员,要加强管理,没收火种,杜绝带火入山。各乡镇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制订乡规民约,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并对违规用火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四、健全防扑队伍,完善设施设备。一是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制度。根据《四川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在重点林区村建立森林防火专职巡山人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度的通知》精神,我县在全县63个乡镇建立了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队伍,落实了经费,经过近两年的运转,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乡镇要加强对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巡山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要为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配齐日常工作所需的干喇叭、砍刀、铁扫帚、手电筒等必须工具,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其最大的巡护作用。二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管理,提高山火扑救能力。到目前为止,全县各乡镇都建立起了森林山火扑救队伍,队员已达2500人,要对扑火队伍进行实战演练,使其具有扑大火,救大灾的处置能力。各乡镇要对已有的森林扑队伍进行清理,对不能切实履职的人员进行调整,同时要落实好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保障,保证在处理森林火情时能够及时调动,按时到位。三是加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及时开展山火扑救。各乡镇要积极添置山火扑救工具设备,特别是一、二级森林防火乡镇和退耕还林分布集中、林内植被较厚的地方要配齐砍刀、打火扫等扑火工具。要以林中道路和溪流等天然隔火线为中心,进行拓宽,设置足够数量的防火隔离带,定期对防火线进行清理,保证阻隔山火的功能,一旦发生山火,各地要迅速组织调动力量就近快速扑灭,把山火损失降到最低。

  五、切实加强调度值班工作。要坚持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在防火期中,县防火办和各乡镇政府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漏岗缺位,确保通讯畅通。要进一步规范火情火警报告和逐级上报制度,各乡镇要把本乡镇的森林火警报告电话宣传到林区农户,刷写到林区岩壁和路口,一旦发生山火,保证在发生火情时,就近报告,及时处置,山火扑灭后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要求上报县防火办,由县防火办根据情况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防火办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深入乡镇和林区督促检查各乡镇的防火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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