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争当河小青·共护母亲河”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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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21〕284号


为建设秀美石桥、绿色石桥,创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社会化动员优势和实践育人优势,调动社会积极性,全方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根据《达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共青团达州市委关于转发<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争当河小青·共护母亲河”活动暨深化开展“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达市河长办〔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聚焦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我镇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工作实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组织发动镇、村(社区)级干部、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开展“河小青”志愿者服务队巡河、护河行动,为建设秀美达川、绿色达川,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社会化动员优势和调动社会积极性,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争当河小青·共护母亲河”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实施“绿风尚”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激励青年积极投身我镇河流、胡泊生态流域保护,踊跃参与生态文明实践和污染防治工作,为达川区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工作目标

“河小青”是参与母亲河保护行动、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广大青少年的总称,是河(湖)长的助手和工作落地的参与者、支持者、监督者。以“争当河小青—助力河湖长制共护母亲河”为主题,广泛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全镇河流、水库、胡泊等河湖长制涉及范围的志愿服务行动,协助河(湖)长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到2021年底,“河小青”队伍覆盖到村(社区)一级,并在队伍管理、机制建设、项目开展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到2022年底,“河小青”队伍达到一定规模,作用进一步发挥,“青善护河”行动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更加凸显。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河小青”队伍体系

一深化河小青队伍体系。深化“共青团+青年环保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青年突击队”的建队模式,面向全镇招募不少于20名“河小青”,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二级河(湖)长相对应“河小青”队伍体系。

二是建立全镇河、湖“争当河小青·共护母亲河”全覆盖体系。将全镇21条河流、12座水库,843口山坪塘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逐步实现“河小青”队伍全覆盖,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护。

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座水库、每一口山坪塘都有“河小青”队伍成员与其对应。

三是充分调动在河湖长制工作中承担职责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规建办、综合执法办、林业等部门青年团员的积极性,组建“青年突击队”,积极协同推进本部门联系河流、湖泊的河湖长制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构建“河小青”与河湖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镇、村(社区)级“河小青”与河湖长制办公室定期开展河湖长制推进工作会议,商讨发现的河(库)问题、整改意见建议,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和监督的重点。

二是构建“河小青”对话河(湖)长机制。定期邀请河(湖)长参加实践活动,并通过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积极向各级河(湖)长和相关成员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三)创新“河小青”志愿服务机制

一是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以及五四、六一等重要时问节点,围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组织“河小青”设计开展水质监测、垃圾清理、文明劝导、环境美化、公益徒步等集中性的巡河护河活动,引导青少年开展日常性定期巡河护河,利用好上下学、上下班和出门游玩等时间,开展“随手拍、随手捡、随手护”等“微志愿行动”。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努力提升“河小青”队伍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能力与作用。

二是培育“河小青”志愿服务项目。以“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为主题,加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污染共治。以“争当河小青—助力河湖长制·共护母亲河”为主题,开展相关志愿服务项目。立足“水浑”“水脏”“水臭”“水浪费”“水土流失”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

(四)构建联合宣传发动体系

一是协同结合河湖长制工作“七进”活动,镇、级河湖长办与团委积极协商,共同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二是当好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员”,镇、村级河、湖长在所负责的河、湖地段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情况等巡查。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发挥“河小青”第一响应优势,及时将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非法捕捞、偷排漏排”等情况的宣传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2021年7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职责分工。每名志愿者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年。(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相关的河道、水库、山坪塘等白色垃圾、漂浮物的清理及安全防护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镇级河湖长制办将根据达川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将各村(社区)河、湖长参加“河小青”实践活动、召开“河小青”座谈会、采纳“河小青”意见建议等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河小青”活动是新时期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要载体,对于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会、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

各村、(社区)团委要对青春护河行动提供必要保障,要将“河小青”工作纳入各地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在组织动员、队伍组建、活动设计、工作协调、品牌推广、经费保障等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一调度和集中行动,形成整体合力和良好工作态势。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各地先期开展的相关工作要持续推进,加强经验总结,及时交流推广,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

(三)资料报送

各村(社区)自行收集工作开展的相关照片,建好台账,并于每月月末将资料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备查。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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