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21〕25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平安办〔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小事不出格,急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新时期“枫桥经验”,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隐患,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现全区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达川,根据区委领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委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负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格、急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民转刑、刑转命”极端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坚持党政主导
充分发挥综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协调机制作用,组织调动综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它区级各部门(单位)等力量,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年底前全部清零。对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恶性命案发生。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消除工作中的死角盲区,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7月1日至1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精心组织推动,研究具体实施措施;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将隐藏的矛盾纠纷趁早摆到面上,及时调处化解,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切实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1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全面排查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一要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化解”的原则,认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派出所民警、司法所人员、网格员,认真开展滚动式摸排行动。重点排查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土地纠纷、宗教矛盾、村务管理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等矛盾隐患,逐一建立排查登记台账,逐级落实报备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按照“五个一”的要求,逐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化解措施和时限要求,实施挂牌清单销号,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格,急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区”。
二要整治信访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各村社区、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化解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主动上手,专题研究,推动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要抓紧会商会诊,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落实化解措施,彻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已经司法或信访终结但仍提无理要求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和释法明理工作;对问题已得到解决但仍以上访为名、裹挟群众、以访牟利、缠诉闹访的,要按照《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7号)要求,搜集固定证据,及时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要关注农民工欠薪、征地拆迁、就业安置、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的及时办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全力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坚决杜绝越级访、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要强化命案治理,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特别是派出所紧盯容易引发命案和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隐患,把着眼点放在有矛盾的家庭,特别是对经济困难、生活不幸、夫妻失和、家庭暴力、邻里关系紧张和单亲、再婚、上门女婿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家庭以及吸毒人员、参赌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心理偏执极端人员、暴力倾向人员、纠纷积怨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分类建立信息甄别、登记报告、排查档卡和社会危险性评估,按照“一历六单四表”衔接管理制度和危机化解干预机制,包案化解。通过服务关爱、帮扶救助、心理疏导、危机管控等措施,分级开展调处化解工作,严防矛盾隐患转化升级,最大限度预防减少诱发命案的因素,严防杀人、伤害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四要集中整治农村赌博问题,坚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动。针对农村赌博问题多发,甚至因赌返贫、因赌参与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助推乡村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整治赌博问题的重要性,梳理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和线索,结合农民工返乡的季节性特点,研究集中整治的策略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和打击力度,铲除一批赌博窝点,打掉一批赌博团伙,侦破一批赌博案件,严惩一批赌博违法犯罪分子,狠刹赌博歪风,坚决遏制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势头,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加强禁赌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线索渠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赌活动,警民互动,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打击赌博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要强化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紧盯外流吸毒贩毒问题,强化专案侦查,严打零包贩毒,强化堵源截流,主动进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外流吸毒贩毒特别是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大摸排大劝返活动,全力排查管控外出务工人员涉毒问题,持续强化禁吸戒毒工作和吸毒人员动态管理。强化社区康复工作,加大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坚决防止毒品问题反弹。持续不断开展打击整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开展整治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攻势,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注意及时研判发现、打早打村社区内诈骗和黑灰产窝点,严防坐大成势。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警民联动机制,加大重点部位治安巡逻管控力度,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和清理整顿,提高管控率和见警率,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减少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要坚决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狠下决心,精准安排,精细部署,靠实摸排责任,动真碰硬,在抓好现有案件线索核查侦办工作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黑涉恶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凡是发现“村霸”和恶势力相互勾结的,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惩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发展,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环境明显好转。
七要强化基层基础,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配强力量和资源设施,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成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综治信息系统和公共视频联网应用平台,将各类基础数据和矛盾隐患纳入信息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战化指挥、一体化运行、高效化服务,做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确保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八要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开展学习宣传、知晓明白、践行落实道德政策法律活动,创新载体,选择一批典型案例,组织普法宣传工作队,深入重点集镇、重点人群开展宣讲活动,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宣讲法治,增强普法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以及《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政策,教育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区级政法各部门要通过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围绕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开办法治大讲堂、在线法律服务、开通微信微博,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做好释法说理和法律解读工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特点,通过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举办宣讲会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服务群众多样化法律需求,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三)专项化解攻坚阶段(2021年8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边查边调,调处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制定化解措施,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群防群治队伍和网管员、网格员积极性,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对一般性矛盾问题,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定期组织回访;对重大矛盾要紧盯不放,及时成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调解专班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及时汇报和衔接有关单位推动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汇报镇党委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镇、村(社区)两级领导包案化解的方式,集中攻坚。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全面自查总结阶段(2021年12月11日至25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攻坚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的衔接联动。对于攻坚行动中发现的不足和短板,及时分析研究对策,要善于总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完善工作会、清单化管理、交办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制度,共同做好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恶性命案发生。各村社区每月23号前将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向玉琼处。
(五)严肃责任查究。严格落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和部门,镇上将通过约谈、通报、对因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化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恶性命案、公共安全事件或严重治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