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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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21〕248号

一、总体要

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建立和完善差别化、分区管控的生态环境准入机制,不断健全配套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治本之策,以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强化“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丰富并完善“区域-规划-项目”的环评制度,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三线一单”应用

1、强化“三线一单”在空间管控上的应用,采取自上而下(省级层面向市县层面下达管控指标和要求)和自下而上(市县层面分解落实指标要求并报省级层面校验汇总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划定村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针对乡镇空间开展水、大气、土壤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防治。针对农业空间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针对生态空间主要进行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保护和受损生态系统修复。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办

2、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产业准入要求充分融入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三线一单”优化规划目标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开发规模和结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推进区城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保障规划环评落地

3、积极开展我镇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利用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规划、项目环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指导,为综合决策提供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办

4、对重大经济政策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布局。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

5、大力建设绿色乡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新材料环保建材;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公园绿地和绿道绿廊等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坚特不懈推进“厕所革命”。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转型发展,建立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加快传统优势行业绿色改造,推动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办

7、构建低碳高效的交通路网体系,加快优化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强化路网互联互通,优化交通枢纽布局,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不同交通方式之同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街接。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配合单位:石桥派出所、市管所

(四)健全环境准入地方法规标准政策体系

8、对接推动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办

9、配合开展《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执行情况评估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研究;配合完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等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配合研究页岩气开发、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南,逐步完善以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标准技术体系。

牵头单位:市管所、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配合研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合理形成方案,完善再生水价格机制,推行火电绿色调度,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

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

11、落实《四川省绿色金融规划》,积极构建四川省绿色金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发展绿色信贷,健全绿色担保机制;继续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健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人行达州区支行。

责任单位:财政所、生态环保办

12、建立范围更广、制度更健全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逐步提高补偿水平,财政应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工矿企业退出予以资金补偿。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工作中,建立生态环境准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生态环保办统筹、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大力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及成果应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严格执行相关管控要求,形成推进绿色发展合力。

(二)健全责任体系。充分认识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对我镇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准入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对盲目决策、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与生态环境准入实施相配套的财政倾斜和资金投入。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等多元化机制,多渠道保障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资金需求。加强专家评审在生态环境准入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组织专家为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准入公众参与方式。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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