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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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21〕244号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渠江流域境内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巴河、涵水溪等优良水体保护,创新治理机制,全面夯实责任,扎实开展生活、农业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打赢碧水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流域环境风险有效可控,场镇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积极建成水清、宜居、优美的渠江流域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乡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关于修订达州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期完成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运行。坚持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着力解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溢流直排、进水浓度过低、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落实《达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要求,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适宜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方式,不断推广成功治理经验,放大试点示范效应。落实《关于修订达州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保持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继续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井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确保垃圾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所

(二)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削减工程

3、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规范禁养区划定,坚持种养结合,以种定养,养殖场的养殖规模要与周边可供消纳的土地量相匹配,并具备完善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强化畜禽养殖散户管理,禁止畜禽粪污直排。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

4、整治水产养殖业污染。积极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切实保护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空间和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循环水及设施渔业等健康养殖模式,促进水产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池塘循环水、鱼菜共生、池塘底排节水净水和养殖尾水处理等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相关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整治种植业污染。以州河农业面源污染较突出的流域为重点,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果菜茶有机肥代替化肥试点,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推进农作物病虫防控精准化、绿色化、专业化,减少农药使用量,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

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6、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在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指导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利用。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推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有效控制区域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着力解决渠江流域地区工业企业沿江不合理布局问题。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以水定业、以水定产,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低耗水、低污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着力推动老工业城市产业升级。强化环保、能耗等标准约束,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并防止转移。有序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降低环境风险。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自然自然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

(四)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8、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以我镇为重点,强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改造、修复、疏浚,重点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纳管工作。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

9、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防止污水直排下河。加强排污口管理并制定相关文件,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0、实施清淤疏浚。在摸清黑臭水体底泥污染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确定疏浚范围和深度,积极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并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问题,防治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实施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1、强化良好水体保护。加强巴河、水库等水质优良河湖库保护,严格控制河流湖库周边开发建设,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持续改善河流湖库自然生态环境。建立巴河等市区级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跨区域流域污染。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办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加强巴河及主要支流河道岸线保护。严格查处违法占用或滥用河道、违法采砂及乱堆乱弃、损坏水工程和水域岸线的行为。加强沿江森林保护,打造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风光带,建设嘉陵江上游重点流域生态廊道。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六)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工程

13、加强水资源节约。在巴河流域,实行重点扶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建立节水型农业。抓好工业节水,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以供定需控制用水量增长,合理调整流域内生产。

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夯实碧水保卫战主体责任,落实人、财、物等方面需求。各级河(湖)长要发挥关键作用,抓好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四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落实管水治水护水用水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碧水保卫战强大战斗力。

(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位,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与修复,系统解决污染共性问题,精准治理污染突出问题。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间、水陆协同治理,着力实施巴河等流域污染整治,确保稳定达标。

(三)强化科技支撑。组织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污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水深度处理和回收利用等技术攻关。强化流域污染形成机理研究与精准减排技术研发,开展工业水污染综合防控、城镇污水厂稳定达标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科技试点示范。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环保企业等科研技术力量作用,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四)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水质达标管控。完善“测管协同”机制,定期分析水质状况,采取限产减排、错峰生产、应急处置等综合措施,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涉水违法行为。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流域涉重金属排放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危险源辨识,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分析风险变化趋势,督促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五)鼓励全民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民参与碧永保卫战的氛围。定期公布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碧水保卫战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碧水保卫战公益活动,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监督,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价。

(六)严肃考核问责。将打赢碧水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黑臭水体整治,农业等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水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或者不升反降地区,按照《行政约谈办法》约谈村(社区)有关负责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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