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创模达标”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掀起“人人参与创模达标”的新一轮高潮,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达县创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达县创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创模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创模目标,根据市创模办关于印发《2010年达州市创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达市环模办〔2010〕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达州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总体安排和进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先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用宣传推动“创模”,用“创模”充实宣传,大力推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关注“创模”、参与“创模”,为创建全省环保模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创模”宣传的目标是:围绕一个中心、营造一种氛围、树立一个形象、达到一个目的。即紧紧围绕“创模”这个中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和深化“创模”的参与程度,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树立达县新形象,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模”目标。
“创模”宣传要贯穿“创模”工作的全过程,密切配合“创模”的“六大工程”的动态进程,针对“创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全县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模”的宣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全面提高公众对“创模”的知晓率和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三、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根据我县“创模”工作的安排,“创模”宣传工作分为两大阶段:
(一)宣传再发动及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至8月)
这一阶段重点宣传“创模”的任务、内容和工作进展。 以正面宣传为主,壮大“创模”声势;解说“创模”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比存在的主要差距,即将采取的措施,指出尚须重点突破的方向;对“创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度曝光,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各自的“创模”任务;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推进公众参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新闻媒体宣传
达县电视台播放“创模”公益宣传广告,每天播出不于10次,开辟“创模”专栏,每周播出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广电局
开播时间:2010年6月底
2.社会公益宣传
(1)在河市机场、汽车南站、南外及木瓜铺高速公路出入口、龙郡隧道口等场所设立大型“创模”宣传牌。
责任单位:达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0年6月底
(2)在建筑工地外墙等处设置大型“创模”宣传标语。城区范围不少于10幅,化工园区不少于5幅。
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经委、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6月底
3.公众参与
(1)在县级机关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张贴“创模”宣传品(其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四大班子”办公区)。
责任单位:县级各党政机关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7月15日前
(2)在南外镇政府及各社区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张贴“创模”宣传品。
责任单位:南外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7月15日前
(3)在县城区各学校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张贴“创模”宣传品。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7月1日前
(4)县城区及城郊的大中型企业要在本单位明显位置设置宣传口号或标语,每个单位不少于1幅,并按照县创模办要求制定统一的创模宣传单。
责任单位:达州市福达焦化实业有限公司、达州市南国印染有限公司、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河嘴煤矿、云内动力达州汽车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7月15日前
(二)迎检宣传阶段(2010年9至12月)
这一阶段将再次掀起“创模”宣传高潮,重点宣传报道“创模”工作的成效,向省检查验收组展现达县风采,以隆重热烈的氛围迎接省上的验收。
1.各责任单位重点检查、维护、更新、补充各种“创模”宣传画、标语、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迎接省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县级各党政机关、南外镇政府、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城区及城郊各大中型企业等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10月底
2.各媒体加大“创模”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我县经过“创模”带来的各种新气象、新风貌,表彰宣扬在我县“创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生动事迹。
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0年11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县创模办统筹协调全县“创模”宣传工作,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检查评估结果向县创模领导小组汇报。
(二)资金保障
“创模”宣传工作所需的经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负责的大型“创模”宣传牌以及县创模办统一制作发放的宣传品(宣传册、宣传栏和宣传橱窗等)由县财政拨付专款解决,其余如宣传标语、宣传单等所需费用各责任单位纳入本部门专项预算,同时报县创模办公室备案,以便于汇总上报县创模领导小组。
五、注意事项
各种户外宣传设施、标语的设置应遵守城市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交通。具体事宜由县工商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会同办理。
附:达县创模迎检宣传口号
1、抓紧达标冲刺,迎接省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2、行动起来,为省环保模范城市整改达标而努力
3、巩固提高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4、以创模验收为契机,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5、建设省环保模范城,促进达县科学发展
6、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高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7、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建设省环保模范城市
8、坚持与时俱进,提高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水平
9、树立科学发展观,巩固提高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10、建省环保模范城市,创美好创业居住环境
11、共建省环保模范城,同享蓝天碧水绿家园
12、共建省环保模范城,齐奔全面小康路
13、共建省环保模范城,同享南城美环境
14、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创模整改达标
15、全民携手齐参与,“创模达标”惠万家
16、共建环保模范城,构筑达县生态示范县
17、建环保模范城,造魅力新达县
18、共建环保模范城,展示达县新风采
19、模范城市你我建,达县未来共辉煌
20、强化学校环境教育,为达县“创模达标”出份力
21、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2、在保护环境中发展经济,在发展经济中保护环境
23、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24、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5、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良好道德风尚
26、为当代创造碧水蓝天,给子孙留下发展空间
27、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从我做起
28、珍惜生存环境,保护共同家园
29、身体要健康,环保是保障
30、倾心同护蓝天碧水,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31、倡文明生活方式,树环保消费理念
32、环境问题,关系人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33、绿色与生命时时相伴,“创模”与健康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