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3月18日和5月3日分别召开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防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努力提升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举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教授许强主讲地质灾害的识别与防范;
(二)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教授级高工李云贵主讲农村建设中的地质安全。
二、培训目的
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
三、培训方式、时间安排、培训资料
(一)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和统一组织收看电视节目两种方式。
1.集中授课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分管地质灾害的副乡镇长,县级有关部门(国土、水务、交通、建设、安监、煤(监)管、教育、电力、经信、气象、应急、卫生、民政、财政、广电、环保、监察、公安)负责人于2011年6月8 日上午9:00到县文广局13楼会议室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集中培训授课。
2.利用电视节目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6月10 日上午9:00统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规建办、国土所、中小学校长、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社(小区)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在乡(镇)人民政府会议室收看达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制作的培训节目。
3.组织群众收看电视培训节目。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知并组织辖区内干部群众于2011年6月 11 日晚上8:00收看达县有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制作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专题节目。
(二)培训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发放到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各级干部人人参训,防灾知识家喻户晓。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