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达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达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县纪委全委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达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以及资金发放、使用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继续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超出筹资筹劳规定标准,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加强督查监管,确保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依法进行
1.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坚决查处隐瞒、克扣、挤占、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2.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节庆活动过多泛滥的问题
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四)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1.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全县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开展采购量价挂钩试点,强化网上监督和重要环节现场督查,严肃查处药品、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乱加价问题。强化医疗保险过程中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2.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强对校内经营网点商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借机损害学生利益问题。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从严查处乱收费行为。
3.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从严查处食品生产违纪违法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
4.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或超期收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5.继续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一要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检查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一些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二要采取县、乡、村联动,深入开展对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三要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四要认真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五)加大创新力度,确保“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取得实效
2011年,“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将从电台直播间搬进演播室,采用电台和电视台同时直播方式进行,让受众与上线单位面对面进行交流。逐步建立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手机短信等多个交流平台,多渠道反映百姓心声,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积极探索“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的新形式,把“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搬出演播室,走进乡村、社区、院坝和工矿企业,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聆听他们的心声,上线单位面对面地为他们解答问题,受理咨询,进行现场直播。同时,还将选择一些重大问题、焦点问题、敏感问题,不定期开办《阳光政务在行动》、《阳光政务回音壁》等辅助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认真受理群众来电,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成效的具体案例,以增强群众对节目的信任度,努力把“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办成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连心桥”。
坚持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上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要加强对上线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上线单位“一把手”上线,每半年对各上线单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和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县级机关要带头抓好部门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逐步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通知》(达府办函〔2010〕115号)安排,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全面部署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具有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
(七)完善组织网络,建立“村级直报”纠风工作机构
目前,我县已建立了县乡纠风工作网络,为进一步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在各乡镇建立纠风工作组的基础上,拟在全县各村聘请纠风监督员,建立“村级直报”纠风网络工作机构,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县纠风办要制定“村级直报”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方案,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纠风工作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健全基层纠风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直派纪检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派驻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级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特别是重大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及食品药品质量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并通过公开曝光一批纠风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教育、震慑、刹风的作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县纠风办将对各地各部门涉及纠风工作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群众监督之中,健全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机制制度,开门纠风、“阳光”纠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革新之中,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